深夜书屋 - 言情小说 - 120分钟在线阅读 - 墨镜

墨镜

    覃珠当然知道。

    她不再闹。

    姑娘沉默着低下头,纤瘦的身躯微弯,素手上的翡翠镯子绿得晃眼,衬得她细腻的肌肤更白,也更细瘦。

    她把未能说出的话打包进将军行囊,将不可言说的情折叠成衣摆的皱褶。

    宗珅不知该如何安慰她。

    此时此刻,言语显得苍白又贫瘠。

    于是他宽厚的手掌覆上她的肩膀,几乎收紧手指就能将她圆润的肩头整个儿包裹住。

    他们心照不宣地陪伴着对方走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柴米油盐中寻找情深似海的双眸,在布帛菽粟中幻想山盟海誓的相携。

    但他们不会,最热烈也不过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吻。

    仅此而已。

    _

    嫂子病逝的一个月后,冉银竹偷偷瞒着助理,一个人去吃榴莲鸡。

    榴莲的营养价值很高,热量也很高。

    像她这种需要随时准备好接受大众审判的人,基本上与榴莲无缘。

    但她始终无法割舍对榴莲的着迷,就像无法割舍对演戏的热爱一般。

    巧的是,她租住的公寓旁边,刚好新开了一家榴莲鸡。

    每每路过那家店,旁人恨不得退避三舍,唯独她不着痕迹地凑近,深吸一口气。

    如此这般熬了三天,她终于忍不住行动。

    于是榴莲鸡餐厅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和鸭舌帽,露出精致的下巴和红润的唇,从没被墨镜遮挡的侧脸能清楚地看到她涨红的脸颊和细密的汗珠。

    服务员古怪地看了她几眼,总觉得眼熟。

    _

    榴莲鸡,顾名思义,有榴莲,也有鸡。

    刚听说这道菜时,冉银竹觉得是黑暗料理。

    榴莲很好吃,鸡rou也很好吃,可是炖在一起,她怎么也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就像小时候第一次吃长寿面,她拒绝入口——在她的家乡,长寿面都是甜的,长长的面条揉得很劲道,不易断,但煮面时的佐料只有一味红糖。

    红糖水好喝,青菜面、炒面都好吃,但是红糖水煮的面条太恐怖了。

    虽然在视觉上,浅褐色的汤汁很像酱油面,但它的的确确是红糖水煮的,散发着甜甜的味道。

    面条怎么能是甜的呢?

    mama劝她:“你想想桂圆炖蛋。”

    幼年冉银竹托着腮,小小的脸皱成一团,拗不过mama,还是挑起一根面条——她发誓只有一根——尝了尝。

    还不赖。

    面条特别劲道,滑溜溜的,混合着微甜的红糖水滑入口中,给冉银竹幼小的心灵打开了勇于尝试的大门。

    但她的尝试大都以失败告终——比如跟着剧组去邻国拍戏时尝试了莫名其妙的香菜榨汁,扶着墙角吐了整整半个小时;又比如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硬着头皮尝试了当地人推荐的炸虫子,爆浆的一刹那让她联想到了呕吐的海参。

    至于榴莲鸡,能好吃吗?

    嫂子听说她爱吃榴莲时,兴奋地像找到了知音,并且不遗余力地向她推荐榴莲鸡。

    “真的好吃!小竹,你试试。”

    林汉云受不了榴莲的臭味,每当榴莲在场时,他会自动隐身。

    被嫂子哄骗到榴莲鸡餐厅门口的冉银竹求助无门,盛情难却,只好怀着慨然赴死的心态跟着嫂子进了餐厅。

    嫂子被她严阵以待的表情逗笑:“别这么愁眉苦脸的。小竹,你想想椰子鸡。”

    餐厅里洋溢着榴莲独特的香气,混和着鸡汤清淡的荤香,榴莲鸡爱好者们济济一堂,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餐厅里的氛围竟意外的还不错。

    受到食客们情绪的感染,冉银竹的表情放松下来。

    嫂子笑着说:“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的。”

    两人坐下,她熟门熟路地招呼服务员点菜,然后放下菜单,从餐桌的暗格里掏出一小包东西递给冉银竹。

    冉银竹接过,摊开一看,才发现是条一次性围裙。

    她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后知后觉地发现餐桌里还有一个电炉——是火锅。

    榴莲鸡火锅。

    好怪。

    她如坐针毡,坐立不安。

    但很快,她放下了成见。

    _

    可惜那个带她吃榴莲鸡火锅的人已经不在了。

    火锅的蒸汽蒸腾着扑在脸上,rou片上下翻飞,混着清甜的汤。

    五年,冉银竹从随便上街都不会被认出来的小透明变成了随时都有狗仔跟拍试图用绯闻丑闻抹黑她的明星。

    戴着墨镜吃榴莲鸡火锅,大概天下只她独一份了吧?

    冉银竹自嘲地笑笑。

    嫂子曾经安慰她,谣言总会不攻自破的。

    锅里的鸡汤浮浮沉沉,汤色清亮,汤头靓白,新鲜斩件的土鸡块rou质鲜嫩,榴莲的香气被鸡汤冲淡,残留下清甜的味道。

    榴莲rou随着炖煮变得软烂香甜,入口即化,像因为天热融化的甜奶油。

    吃着吃着,冉银竹的心口越来越堵。

    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她心想:如果嫂子在该多好啊。

    她越来越不敢摘墨镜,生怕露出自己红肿的眼睛,又惹来一顿非议。

    为什么好人总要多受些磨难呢?

    _

    宗珅一去就是整整五个月。

    随着最后一封信迟迟等不到回音,覃珠的心也越来越沉。

    仗一直在打、一直在打、一直在打。

    短暂的和平背后永远是利益;长久的战争背后才是天性。

    覃珠很害怕。

    她只是个小城姑娘。她怕宗珅再失去一只眼睛,她怕宗珅伤痕累累地被抬回来。

    院里的竹林开始抽长,嫩绿色的新叶取代原本青黄色的老叶,原本细弱的枝干吸收了营养,适应了气候变化,生得愈发粗壮高大,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结实。

    竹林对面的练武场上,架子上的红漆久无人关照,在风吹日晒下开始脱落,斑驳地露出腐朽的原木。

    一把把武器蒙尘,刀尖暗锈,弓身空张。

    她怕宗珅再也回不来。

    _

    为什么是生日?

    林汉云想起亡妻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汉云,如果我走了,我想我的骨灰撒遍山川大海,去往你去过的每一个城市,流向你渡过的每一条江河。”

    这话放在别人身上,更像是一句文艺话,但林汉云明白,她是认真的。

    他回以认真:“好。”

    “汉云,我不想过祭日。”

    他说:“好。”

    高大的男人温柔地抚摸妻子的头发,用目光将她温柔的笑容镌刻在记忆为她树的碑上,那是她温柔的墓志铭。

    于是此后的每一年,他都给她过生日。

    她去世后整整五年,冉银竹每年都会来。

    她很喜欢他的妻子,在她的碑前流的泪可能比他还多。

    他时常为她们之间互相欣赏、互相鼓励的纯粹友谊而感慨。

    宽慈、包容和坚韧的品质在她们身上可见一斑,常常让他心生向往。

    也许这就是爱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