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耽美小说 - 十里红莲艳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2

    我舀了一勺子米饭,放到他的碗里:“直接吞下去。”

重莲脸皮也愣厚,没觉得不好意思,把饭吞了。

我夹了一块鱼,把刺挑出来,反复检查了没刺,扔到他碗里。想说你吃的时候小心点啊别又卡了,结果开口又变调:

“这么笨,你怎么生存到现在的?”

重莲估计昨天那会良心给我刺痛,现在我说什么他都不讲话。闷得我特别想把他抓来打一顿。

默默吃完一顿饭,我越来越想打自己一顿。对重莲这没心肝的人就是要冷酷,冷酷。结果到最后又是夹鱼又是挑刺的,谄媚也不是这么来的。

司徒雪天那小子还是有点能耐,重建了紫棠山庄不说,还把山庄搞得人模狗样。

我去紫棠山庄接雪芝,重莲还是留在外面等。毕竟他和司徒雪天见了面,多少会有些尴尬。雪天一听我去了,立刻就带着雪芝出来接。我正准备和雪芝来个父女大相认,雪芝居然一个无影腿踢在我的小腿骨上,我痛得抱腿乱跳,一巴掌拍在她屁股上。

她捂着屁股,眼泪汪汪地说:

“林宇凰你这混帐,竟然不来接我!”

雪芝的眼睛简直就是重莲的翻版。小孩子长这种眼睛,非但不会妖媚,还会相当讨打。我蹲下来,捏住她的脸,左右拉扯:

“想二爹爹就直说,装什么装?”

“我想的是爹爹!”

“你骗人,想的就是二爹爹。”

“就是爹爹!”

“好吧,那二爹爹明天走了,把你接到爹爹那里,你见你爹爹去。”

雪芝抓着我的手摇晃:“不行!”

“那你想不想二爹爹?”

雪芝扑到我怀里,哭了。我冲司徒雪天眨眨眼,司徒雪天摇头道:“对小孩子,容忍点么。”

接了雪芝,再找重莲。我才发现这孩子真的太偏心。跟我就是轻轻哭,跟重莲就是扯着嗓门大声哭,还连带撒娇发嗲蹭鼻涕。重莲摸摸她的头,低垂着眉目,温柔的模样也是分外好看——呸呸,什么都没看到。

重莲在长安河畔的别院扩大过。

当初他化名叫韩淡衣,迷倒整个京师少女少妇,原本觉得没过多久,实际也去了五年上下。

这一晚住在别院中。我和重莲还是分了床。

我一个人搬到西厢房,叫雪芝和我睡。雪芝说要和重莲睡,我正觉得没面子想扁她,重莲道:“芝儿,跟你二爹爹睡吧。”

于是,雪芝跟我睡了。

次日又去紫棠山庄,探望花遗剑。

紫棠山庄重修以后,院内景观也变了很多。

湖堤前,一座小桥直通大院,仆人带我进去。凉台轩庭,小桥流水,司徒小公子倚榻赏景。

“凰哥哥,我还以为你就这么走了呢,原来还有点良心。”

“雪弟弟,我对你一片真情,如何会没有良心。”

两人对视很久,突然各自倒向一边干呕。

呕完以后,他带我去看花遗剑。

花遗剑还是不能动。除了手脚的姿势都搬直了,就没有变化,跟个死人似的。我去检查他的身体,没多久,司徒雪天就把我拉出门:

“放弃吧。我把长安最好大夫都找来看过,都拿他没辙。”

“大夫怎么说?”

“山庄门口有个药铺,那里的大夫给我们提供了线索,你自己去问问。”

“白琼隐没用的。”大夫停下手中研磨的活,抬头道,“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自称神医,我活这么多年没听说过这么可笑的事。他打着神医的旗号,看到能治病的人就治,不能治的就说是自己心情不好不想治,这样在他手下痊愈的几率就是十成十。年轻人爱出风头我能理解,但骗人就不对了。”

“那大夫的意思是?”

“行川仙人。”

“这人不是不好找么。”

“确实不好找,但这人用药如神,找到就一定有救。”

“大夫可否稍微给点提示。”

“我年轻的时候和他在一个学堂读书。他这个人怪得很,家境富裕,相貌英俊,盈科后进,还是整个学堂里最小的人。他什么都不缺,就缺朋友。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知道他怪,我要的是线索。说了等于没说。

“他原姓殷,行川是他的字。原名我不知道。”

“殷行川,原来如此。”我回头司徒雪天微笑,“我说,我还是直接进天山,找那个什么白翎的人帮忙吧。”

话音刚落,奇迹发生了。

那大夫抬头惊讶地看着我。

一大群人冲进药铺,在铺子里横倒竖歪地放了一堆东西。

一个长胡子老头指着一口棺材,笑道:“公子有备无患,买一送一啊。”

一个大妈拿着一个白袍子在我身上比划:“织锦寿衣,量身订做。八折八折。”

一个读书人拿着毛笔和纸:“秀才代写遗书,五两银子一封,包煽情,包经济。”

我挥手:“去去去,我忙!”

“公子,暴尸街头多不风光,何苦呢?”

一群人闹得药铺里鸡飞狗跳,突然一个人进来,对大夫道:

“大夫,给我抓点药。冬虫夏草五两,红花一斤。”

声音微哑,却不难听。甚至让人有一听再听的欲望。这样的嗓子是个人听了,就不会忘记。

“这,公子,您要不懂配药,最好给我说有什么症状,或许……”

“我就买这两种药草。”那人戴着遮脸的斗笠,扔了一个钱袋在柜台上,“麻烦您快一些。”

大夫只好抓药。

拿了药材,他转身就走。

我跟上去:“白,不,前面的公子,请慢走。”

十里红莲艳酒正文第17章

章节字数:6162更新时间:07-10-2923:49

前面的人停住脚步。

他的袖口收很紧,因此显得手指更加修长。只是,右手手腕处,有一块明显的烧伤。

我拍拍雪天,朝那人走去,小声说:

“我与阁下曾在奉天见过,不知阁下是否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