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耽美小说 - 断代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边桌是汤玛斯带了几个美国友人来见识亚洲同志文化。台北洋人到哪里都吃香,秃头肥佬都还有一堆没见过世面的土鸡在眼巴巴等着尝,更不用说汤玛斯那晚带去的都是青春少年兄,腰高腿长,下了舞池都成了神,被团团围住就再也没回到包厢里。留下落单的汤玛斯,再自然不过地从他们那桌加入了我们这桌。

陈威一口破英文也不害臊:You,nolover?Wherefrom?USA?Japanese?

终于受不了陈威的鹦鹉??舌,他笑出声来:我会说中文啦!

是那种典型ABC腔调,只在家里说的母语似乎都会停留在某一个年龄,十来岁。那种中文不是成人的,让人觉得他不懂得设防,对接下来陈威的每个问题都乖乖地有问必答:我的boyfriend很忙,不喜欢来这种地方。他常常出国。他这个月去欧洲出差。我们在Berkeley认识的。他去念书。两年后他拿到MBA就回来了。他爸爸一定要他回来。我很爱他,今年我也来台湾住……

喝开了,同桌的其他几个家伙也开始对汤玛斯感兴趣了,七嘴八舌的问题都是关于在地球另一端,像我们这种人都是在过怎样的日子。陈威凑近我耳边低哝一声:你觉得他干吗一直跟我们泡在这儿?

他拿出皮夹,让我们看他高中的照片。我笑了。不记得在此之前,我已经有多久没有这样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我也有中文名字的,他说。王铁雄。是阿公取的,好土喔,边说边皱起鼻子跟我做鬼脸。

铁雄,是里的铁雄吗?

见到他茫然的表情,我才想到是我自作多情了。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他,没有与我共同的成长记忆,上的是那种可以把头发梳成刺猬染成粉红色也不会被记过的高中,大学学的是人类学,纯为兴趣,还有柏克莱的自由左派校风。就是因为当时留下了那样彼此纯无交集的第一印象,再加上圈内人出来寻欢作乐都只用代号,不用真名姓,他的BF是谁不仅我没兴趣多嘴,甚至大家都很有默契地给了汤玛斯空间——或者说,也给了自己空间。毕竟,有没有B从来就不是大家的忌讳。

身为教母,陈威终于看不下去这种战况不明的浪费时间,一声吆喝我们换地方,去夜唱吧,汤玛斯你来不来?

那几年伍佰正红,大伙连着几首点的都是他的快歌,其他人跟着跳唱嗨翻,我却心神不宁地抽掉了半包烟。终于有了一首抒情的出现,汤玛斯忽然把一支麦克风递到我面前:你都没唱歌,一起唱好不好?

我来KTV从不为唱歌。知道我职业的人都明白。点我唱歌,那就像是要求一个喜剧演员给大家说个笑话同样无礼。被人点名唱歌那还是头一遭,当时破例迟疑了一下,还是接过了麦克风。汤玛斯唱头两句,轮到我时,看着字幕上打出的歌词,整个心情不知为何一下荡到了很久都没出现的黑洞里。

我不愿看到你那湿润的眼睛,怕我会忍不住疼你怕你伤心……每次都是这样,有了新货大家就要再经过一次同样的续摊淘汰赛,直到自认无望者一个个终于甘心退场……我不愿听见你说寂寞的声音,怕我会忍不住对你说我的真感情……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到何时?吃过多少个有夫之夫了到后来还不都是不了了之,难道缺眼前这一个吗?……

当时不是没有抗拒。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弱点。每次当罪恶感与羞耻心联手开始作祟,我需要被爱的渴望便如同添加了柴火般,总会病态地焕发起来。

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在他的身上没有拥挤公车里猥琐男子摩擦过所留下的气味,不会让我想起湿暗三温暖里满地沾满jingye的卫生纸,终于让我暂时遗忘了那年姚身上的土黄色军训制服,还有在我以脸颊贴近时,曾嗅到的淡淡的汗臭与游泳池里的漂白水刺鼻。多年后我仍然记得,当他靠近身边时,我嗅到的是经过长年阳光烘烤过的肌肤所散放出的金黄色啤酒香,还有唇齿间带了薄荷口香糖气息的呼吸。

即使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

太多的时候,在三温暖在公园在摇头吧,我们早已把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眼神交会用到疲乏。目光伫留,常是因为太了解彼此所受之苦而送出的慰劳奖品,所有等待的焦虑与难堪,最后都只能靠着互相施舍的目光得到一些补偿。一旦当对方的目光变得含蓄而温暖,不是我习惯的粗鲁饥馋,反让我陷入戒慎恐慌想要逃避。见我握着麦克风迟迟不出声,一旁的汤玛斯愣了几秒,只好尴尬地自己接唱下去。边唱边不停转过脸朝着我打量,最后合唱竟变成了对着我的独唱。

放下麦克风说了声对不起,不顾其他人的抗议,我独自离开了拥挤霉臭的包厢。KTV外的人行道上,周末夜的人潮与几个小时前无异。想到自己这年已经三十八了,过去这十几年就这样醉生梦死过去了,怎么就没有一个人会为我停留呢?

AreyouOK?

一道低沉的声线,像灼烫的指尖,突然在背上写下了一行不可告人的留言,随即冷却,凉凉地只剩下背脊间宛如人海中久别重逢后的一道泪迹。

也不过需要的就是一个手掌的温度。在惶然的前半生,那点稀有的关心与倚靠,到头来都成为戒不掉的毒。以前总不甘心为何就不能独占一份完整的感情,铆足了全力绷紧了神经,就怕自己失了分被比下去,竟不知这样的经年累月已让自己被蛀坏得多严重。在汤玛斯伸手扳我肩头的那瞬间,我感觉自己像一座朽屋随时会瘫垮在地。

可不可以不再奢求完整?可不可以不要再追问真相?能不能就当作这是此生最后一段,如果可以永远不让对方的另一半知道的话——?

我没有立刻回过头去。情愿继续背对着那些该知道却不想知道的。

原来背对着才是最幸福的。

怕万一太快回头,也许就什么都没了。

一九九五年秋阿崇从美国寄来的那封信,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消息。没有联络住址,信纸上也只有短短几行字。即便在看完后立刻就被我揉成了废纸,但信的内容却早已刻在心中,二十年后,我依然随时可以一字不漏照背出原文——

小锺:

我没想到你竟然会这样对我。你和汤玛斯的事,他全都告诉我了。

大约四个月前汤玛斯发现他得了AIDS。

我会决定与他远走高飞的真正原因,你现在知道了。

毕竟在台湾,他不但得不到最好的治疗,也永远得活在异样的眼光中。

我劝你最好赶快去做检查。

除此之外,我跟你已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