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经典小说 - (西幻np)噬身之花在线阅读 - 自己去寻找快乐

自己去寻找快乐

    

自己去寻找快乐



    路西欧到现在还记得刚认识克劳乌斯·冯迪尔时的场景。

    怎么可能不记得呢,首先那是不久之前发生的事情,距离现在也就才过去一两个年头吧,其次,克劳乌斯是他难得的,真心认同实力的强者,被路西欧看做即使是在混乱的战争中也可以托付性命的战友,所以他当然不会忘记。

    那天似乎是个阴雨天,光之主在上,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下雨天了,湿淋淋的,道路会变得又难走又肮脏,夜晚的雨滴打在房屋檐上叮叮咚咚的实在是很吵,让人难以入睡,而且潮湿的阴雨天不但不利于装备武器的养护,还是暗杀者们行动的好时机,每当这种时候,他们必须更加提起精神,保卫好皇太子修尼尔殿下的人身安全。

    所以路西欧那天的心情很不好,相当不好,他原本应该去皇太子修尼尔殿下暂住的铂林翰宫做日常的轮值守卫,结果一清大早突然收到临时通知,骑士团来了几个新血,据说今年的新人质量都相当不错,他作为光耀骑士团的成员,要出席新兵们的赐福仪式。

    他烦得很,昨晚的风雨声太大没睡好,早餐的浓汤不知怎么搞的一股糊味,再加上临时改变的出门行程,让他焦躁到想随便拽过一个倒霉蛋,来一顿无情的殴打解解心中的郁气。

    那时候的骄阳骑士的脾气比现在还要差(所以他现在这样其实已经算是稳重多了),简直就是一个一点就炸上天的超级火药桶,他抓过骑士佩剑和直刀,在家中年长女仆的惊呼声中踹门而出,他一路上都在磨着后牙,心里想着一定要让这群该死的新人好好感受一下什么叫做来自老兵的贴心与关照。

    然后,他就在圣光礼拜堂里见到了克劳乌斯·冯迪尔,并不是他从那时就开始刻意针对未来的月光骑士,是因为新人圣殿骑士必须在光之主的圣像前进行誓约,在誓约的这个过程中,为了敬神,是不能带头盔的。

    克劳乌斯作为新人队伍里排在最前面的一位,所以理所当然的,他装饰着夜枭羽毛的骑士头盔被他摘下来拿在手中,露出一张超越了性别甚至是种族的异常俊美的脸。

    美丽的五官,冷淡的眼神,灰蓝色略带弯曲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的银甲之上,这种寡淡的,内敛的色彩沾染在他瞳孔和头发上,如他这个人一般的冷肃沉默,可矛盾在于这个年轻人同时又是耀眼的——不同于光芒夺目,无法双目直视的太阳,克劳乌斯更像是黑夜里蒿草中微微闪烁的点点萤火,又或是幽暗森林天空上沉静的朦胧月光。

    所有人都在看他,包括路西欧他自己,路西欧他站在骑士队伍里,注视着走出人群,单膝跪在光之主塞伦洁白圣像之下虔诚祷告的俊美的新人骑士,在周围人的惊呼声中,一缕炽热的圣光降下并笼罩着他,这是光之主正在祝福着这个俊美的新骑士的证明。

    并不是所有圣殿骑士在祈福时都可以得到神明的青睐,在耀光骑士团,这个比例大约是一比十七,所有被光之主祝福过的圣殿骑士,无一例外都是真正的强者。

    人们热烈欢呼起来,骑士团和蔼的老团长以及前来观礼笑眯眯的枢机主教纷纷上前,伸手将克劳乌斯搀扶起来,他们脸上的表情温和且透露出亲近——被尊神喜欢的圣殿骑士,理所应当的,也应该被他们这些侍奉光之主的仆从们喜欢,这个名叫克劳乌斯的年轻人如无意外的话,以后的生活将会一帆风顺。

    灰蓝色长发的沉默骑士被信徒们团团围住,这些或真心或假意的热情逢迎在路西欧看来没有意义,不值一提,而且还十分可笑。出身骑士世家的他很清楚这个骑士职业的本质,他们是剑,是长枪,是盾牌,是武器,可无论有多么光鲜亮丽的头衔,依旧改变不了他们只是当权者的工具的事实,无论是宗教世界,还是世俗世界,全都一样。

    他从小就明白这一点,我们之前说过的,路西欧很聪明,尽管他的性格很差,对光之主的信仰又异常的执着,他或许是因为实在太聪明,同时又太自我了,当同龄人还在浑浑噩噩的时候,他已经看清了身边很多事情的本质。

    如果换一个寻常些的孩子,在很小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命运和无力结局时,可能会被刺激到三观崩塌或者性格大变,但路西欧不同,他在明白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之后,更加坚定了要按照自己的心愿去度过这使命早已既定的一生。

    此身此魂已经奉献给吾主,作为斩杀邪魔的剑,作为惩戒敌人的盾,除此之外的人生可以说是乏善可陈相当无趣。本来就过得很不自在了,自己还要拼命约束自己,做一个别人眼中的好人,那不是脑子抽的傻瓜又是什么?

    人活在世,舒适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不要指望别人能来救你。

    路西欧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做事肆意妄为,完全为了取悦他自己,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骄阳骑士以自己内心的奇特标准来衡量一个人有没有资格成为他的家人,朋友,战友或是女人,所以,他盯上了克劳乌斯·冯迪尔。

    没办法,谁让他是这一批的菜鸟新人中最引人注目的人呢,又被光之主赐福,更何况他还顶着“冯迪尔”这个姓氏——路西欧在世俗世界所侍奉的皇太子修尼尔殿下,是一个无论哪方面讲都异常合格的优秀王储,可这样一个人,平时却最讨厌一个女孩子,好巧不巧,那个女孩子也是一个“冯迪尔”。

    所以没过两天,骄阳骑士便在训练时好好关照了几个不老实的新人菜鸡,把他们殴打到估计要请长期病假回家养伤的程度,并狠狠用言语羞辱了一番。

    接着,这个如雄狮般骄傲的金发骑士在训练场外围,像不讲道理的拦路劫匪一样堵住了克劳乌斯的去路,对方做完了当天的例行练习,似乎正要去餐厅吃饭,可路西欧才不管那么多,他直接拔出身后的骑士大剑,对眼前这个跟他年岁似乎相差无几,又俊美无比的新晋圣殿骑士挑衅般笑了笑。

    “他们说你是新来的家伙当中最厉害的,我不信,你看,我刚才也去跟他们试过了,结果全是一帮垃圾。”

    “我这个人呢,平时没什么兴趣,就是喜欢找乐子……敢不敢跟我比两下?”

    “你如果输了,就跟他们一起请病假,如果你赢了我……”

    “嗯,那就一起去吃饭吧,今天的,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