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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做游戏的日子 第226节

    “首都真是乱花迷人眼啊!”

    达米安和查理两兄弟并肩走在首都最繁华的卢榭瓦尔广场上。

    他们如今在首都的大学念书。查理选择了金融专业,决定将来像父亲一样去银行工作。达米安则进入文学院就读。

    每次走在首都的街道上,这座城市的繁华都会让来自工业之都的两个少年大开眼界。他们原以为自己的家乡已经是极为数一数二的大都会了,可来到首都才知道什么为什么这座城市一度有“世界中心”的称号。

    两个少年今天不是来逛街购物的,而是奔着电影院去的。

    卢榭瓦尔广场上的一家新开张电影院贴出了巨幅海报。

    最近地城娱乐宣布进军电影行业,他们的矮人工程师发明了一种魔法与科技结合的新技术,从此电影不再是黑白,而是彩色的了!目前引进了这种新技术的电影院还不算多,大多集中在大都市,因为它的设备非常昂贵,不过每一家放映彩色电影的影院都是场场爆满,生意兴隆。

    地城娱乐可不仅推出了划时代的新技术,还投资拍摄了一部彩色电影——《黑暗恋人》。这部电影的导演曾因执导《荒野奇缘》而荣获黄金不死鸟奖,编剧则是地城娱乐赫赫有名的金牌编剧古丝蒂小姐。

    如此强大的班底就是票房的保证。更不用说许多观众单纯为了开开眼界而去买票了。《黑暗恋人》现在一票难求,查理和达米安还是找了黄牛才弄到两张票。

    达米安买了爆米花和橙汁,像个去春游的小学生一样兴奋地跟着人流进入影厅。放眼望去,影厅中满是黑压压的人头,就连边边角角的座位都坐满了人。

    兄弟俩找到自己的座位,不多时,电影开场了。

    当第一帧五彩缤纷的画面出现的时候,影厅中就响起了一波涟漪般的惊叹声。彩色电影的视觉冲击力远远胜过黑白电影,简直就像在看真人一般!

    《黑暗恋人》讲述的是一女两男的三角恋故事。温柔聪慧坚强的女主角一次旅行时遇险,被男一号所救。男一号的开朗阳光打动了女主角,两人坠入爱河,并很快订婚。

    这对恋人一道游山玩水,逍遥自在。某天,他们路过一座古堡,不由产生了探险的想法。

    可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误入了吸血鬼的领地。这座古堡在一千年前属于一位大公,他为了抵抗外族的侵略而甘愿献身黑暗,化身为吸血鬼。虽然他击退了入侵的外族,但也遭到世人的厌弃,于是沉睡在城堡地下。不料一千年后却被闯入此地的女主角所唤醒。

    俊美而忧郁的吸血鬼大公对女主角一见倾心,劫走了她。原来,女主角的前世就是吸血鬼大公的妻子。她并没有像吸血鬼大公一样成为不死生物,她的丈夫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年华老去。一千年后,她的转世,也就是女主角,在命运的召唤下闯入古堡。也只有身为吸血鬼大公真爱的她,才能唤醒沉睡的古堡主人。

    女主角前世的记忆逐渐苏醒,前世的深爱和今生的恋情互相纠葛,令女主角无比矛盾。

    这时,男一号找到了女主角被囚禁的地方,并勇敢地挑战吸血鬼大公。普通人类绝不是吸血鬼的对手,但男一号并非普通人,而是一名化身为人类的狼人!

    狼人与吸血鬼在月下大战,战斗无比激烈,血rou四溅,断肢乱飞。远方观战的女主角既希望狼人胜利,可又不忍看到吸血鬼大公失败,她的心几乎要被撕成两半……

    最终,吸血鬼大公主动击败了狼人。他明明可以杀了情敌,却在最后一刻主动认输了。他深爱女主角,所以希望她能够幸福。而那个为她带来幸福的人,并不是他……

    照样升起,吸血鬼大公在金色的晨曦中逐渐化为灰烬,只留下一个悲伤的笑容。

    “不!”女主角流着泪扑上去,但吸血鬼大公早已随风而逝,原地只剩下他的一袭黑衣,以及一枚金色的戒指——那是他与前世妻子的定情信物。

    幕布落下,无数观众都与女主角一样泪流满面。女性观众们哭得尤其大声。

    “嗯,这电影视觉效果是不错,演员的演技也很好,但是剧情漏洞也太大了吧?”查理低声向弟弟抱怨,“比如吸血鬼大公为何不直接把他的妻子也变成吸血鬼呢?女主角明明被吸血鬼囚禁,却爱上了他,这也太不合理了吧?而且吸血鬼无法给女主角幸福,难道狼人就可以了吗?……达米安?”

    查理看向身旁。他的弟弟直愣愣地盯着荧幕上的演员表,两条宽泪如同河水一样潸潸而下。

    “呜呜呜,为什么吸血鬼大公会死!他明明那么爱她!”达米安哽咽,“我不接受!女主角应该跟吸血鬼大公才一起!他们才是前世命定的恋人!明明是吸血鬼大公先来的!”

    查理:“……”

    不是吧,这种爱情电影都能把你看哭?

    ***

    “爸爸,你是狼人派还是吸血鬼派?”

    这天,小茱莉娅·班克斯一回到家,就对父母发出的灵魂质问。

    班克斯先生正在读报。他错愕地抬起头,望着女儿。“什么狼人吸血鬼?你们的新课程吗?”

    小茱莉娅如今在诺雷利亚魔法学院读中等部。按照普通学校的标准,就是中学。

    班克斯夫人端着一壶红茶走过来。“我是吸血鬼派!”她眉飞色舞地说,“谁能不喜欢吸血鬼大公呢?他是那么英俊和温柔,又对爱情那么忠贞!”

    班克斯先生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就是最近大火的那部电影《黑暗恋人》啊。”小茱莉娅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女主有两个恋人,一个狼人一个吸血鬼。现在大家都为支持谁而吵个不停呢。”

    “看个电影也要分阵营?!”班克斯先生回想起了《勇者传说2》的阵营之战,不禁瑟瑟发抖。

    这时,小茱莉娅的弟弟走进家门,将书包往沙发上一丢。

    “你是狼人派还是吸血鬼派?”茱莉娅问道。

    弟弟傲慢地瞥了她一眼。“哪派都不是!只有小女生才喜欢《黑暗恋人》那种电影!男子汉才不会看那种腻腻歪歪的东西呢!”

    “哦?那你看什么?”茱莉娅叉着腰问。

    像世界上绝大多数姐弟一样,他们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把彼此的脑子都打出来。

    弟弟昂起头:“当然是《不死人》!”

    班克斯先生继续震惊:“那又是什么?!”他快要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

    弟弟骄傲地说:“《不死人》是一部漫画,和《胖达曼》一样,讲述超级英雄保护人民、拯救世界的故事!”

    《不死人》的主角本是数百年前的一位勇者,他为了保护一座城市,与宿敌“暗黑大法师”展开了生死搏斗,最终壮烈牺牲。

    时至现代,某天勇者突然从坟墓里爬了出来。数百年时光已让它化作白骨,成了一只如假包换的不死生物。

    他的身体虽然已经化作魔物,但他的心灵仍旧高贵勇敢。他披上密不透风的斗篷和面具隐藏真容,行走在黑夜的街头,制裁罪恶,保护平民。人们不知道他的真名,于是赠他一个绰号——不死人。

    他击败了邪恶博士、冷面暴君、疯狂女妖等等反派,并逐渐揭开了暗黑大法师的阴谋……

    茱莉娅轻嗤一声:“《不死人》最近是挺流行的,很受‘小孩子’欢迎。”

    她故意强调了“小孩子”三个字。

    “《不死人》明明是老少咸宜的漫画!大人也爱看的!”弟弟据理力争。

    “《黑暗恋人》也是男女都看!你不知道狼人有多少男粉!”茱莉娅理直气壮。

    两个人同时转向班克斯夫人。

    “mama,你觉得哪个比较好看?”

    班克斯夫人优雅地倒着红茶。“我比较喜欢《胖达曼》。”

    “妈!!!”

    班克斯先生无助地看着他的孩子们。

    都没有人问问他的意见吗?他已经被无视了吗?这就是和孩子们产生代沟的中年男人的日常吗?

    ***

    “你好,我是超级英雄不死人,黑夜的守护者,犯罪的克星。给我50银币,助我战胜暗黑大法师。”

    平原王国首都利尼市街头,一群小孩拦下了风棘的轮椅。

    他们个个打扮成小骷髅的模样,在脸上涂满白色颜料,漆黑的衣服上画着骨架,腰间还像模像样地挂着小木剑。

    风棘木着脸从口袋中掏出一把糖果,分给小孩们。他们欢呼一声,跑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了。

    这是仲夏夜庆典,人类依照习俗穿上奇装异服,小孩子们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向大人讨要糖果。

    幸亏风棘有所准备,否则可能会落下一个小气鬼的名声。

    他现在大大小小算个名人了,还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风棘握住轮椅的摇杆,cao纵着这台由魔力驱动的机械向街道彼端滑去。

    轮椅是矮人族的新发明。无需手摇,通过摇杆就能简单cao控,省时省力,速度最高可以达到每小时25公里,比马车还要快。

    当初青叶要把这台轮椅作为礼物送给风棘的时候,风棘还有些不情愿。这是矮人发明的东西,而精灵和矮人向来看对方不顺眼。

    但是真正用上轮椅后,风棘才明白什么叫“真香”。他不得不承认矮人族也是有可取之处的,不是只知道砍敌人脑壳的矮冬瓜……

    魔动轮椅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滑入了一家名叫“征程”的游戏俱乐部中。他受聘担任这家俱乐部旗下几支队伍的教练。

    如今,各个国家都成立了游戏俱乐部,培养职业的魔力游戏选手。除了一年一度的世界魔力游戏竞技大会外,俱乐部联赛、大奖赛、积分赛等等比赛也如火如荼。

    既然有比赛和选手,那就需要教练来指导他们。

    作为第一届世界魔力游戏竞技大会的亚军,风棘收到了数家俱乐部递来的橄榄枝。这让他产生了些许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被同伴照料的废物了。他也有他的价值。

    “风棘,仲夏夜庆典快乐!”

    一进俱乐部,青叶和红枫就迎了上来,将一把糖果撒到风棘的膝盖上。

    这两人穿着人类的晚礼服。在他们眼里,打扮成人类就是十足的“奇装异服”了。

    青叶和红枫是俱乐部的特别教练,每隔一段时间会来训练选手们。但是在风棘眼里,那并不是训练,而是花式吊打可怜的年轻选手们。

    “今天没有训练吧?你们怎么来了?”风棘看着两名好友。

    他的精灵同伴们现在都暂住在利尼市,声称要观察人类社会。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回过大密林了。精灵寿命漫长,在人类的城市中住上十几年,就和出门度了个长假差不多。

    “我们刚好到附近买东西,顺便过来看看你。”红枫有些无奈,“这家伙非要买史莱姆。”

    风棘怔住。“我好像产生了幻听。”

    “你没听错。青叶买了一个史莱姆。”

    青叶得意洋洋地拿出一只礼盒,从中掏出一只拳头大小的半透明浅蓝色果冻状物体。

    “叽!”它叫道。

    “……青叶,你竟然花钱买了一个史莱姆。”风棘瞪着那只蓝色小果冻。

    “你为什么要不停地复述事实?”青叶说。

    “我是说,它是史莱姆啊!是魔物!而且你为什么要花钱买它?!那种东西随便找个废墟或者荒野不就能捉到吗?”

    “野生的史莱姆没有这么可爱。”青叶坚定地说。

    风棘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只连脸都没有的生物有什么可爱之处。

    红枫说:“这是一种全新的产品,或者应该叫家庭宠物。它不仅可以随意搓圆揉扁,还能为家里打扫卫生,处理垃圾,非常环保。”

    “环保?”这又是一个风棘从未接触过的概念。

    “这正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理念!”青叶正义凛然,“我们从前都把史莱姆当成低级魔物,却从未想到它可以保护我们亲爱的大自然!它可以将垃圾分解,它产生的黏液是一种纯天然的肥料,简直太适合我们大密林了!

    “我们一直以来都为了保护森林而和盗猎者、盗伐者战斗,但是保护我们心爱的家园可不止有战斗这一种方法。回收、分解、再利用——这也是保护我们的家园!所以我们需要史莱姆!它虽然是魔物,但也是我们的好朋友!”

    红枫扶额:“史莱姆广告是这么说的。”

    风棘说:“你该不会要把这玩意儿带回大密林吧?”

    “当然不会了。它要养在我的房子里,当我的家务小帮手。”青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