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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树晚风 第132节

    宋青松早已气极,真是恨不得一脚把桌子踹翻,但其骨子里还是残留着几分出身豪门的涵养的。更何况,他也相当明白“输人不输阵”的道理,只得强忍下了满腔的怒火,冷笑着在顾晚风对面的位置上落了座:“我真是小瞧你了。”

    一个小小的江湖客,竟然也能将他在h市的产业搅和的天翻地覆。

    顾晚风神不改色,淡定启唇:“蝇营狗苟而已,不足为道。”

    宋青松哂笑着点头:“好一个蝇营狗苟,要不是我这次栽了跟头,还不知道你有那么大能耐呢,不仅精通玄学,还会蛊惑人心,和宋家人里应外合,害得我血本无归。”

    顾晚风面无表情,眼神锋利,开门见山:“我想要的,只不过是我弟弟平安无事。”

    “他早就不是你弟弟了。”宋青松早已脱离了宋家,所以旁观者清,义正言辞、斩钉截铁地对顾晚风说道,“从你们父母一刀两断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再是你弟弟了。他姓宋,是宋家长孙;你姓顾,是顾家刀的继承人。他在庙堂,你在江湖。你完全可以逍遥自在地规避这一切,又何必要主动淌这一趟浑水?高门大户之间的恩恩怨怨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然你妈当年也不会一意孤行地带着你离开。”

    顾晚风耐心十足地听完了宋青松的话,然后,认真而又坚决地回了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阿临若是一日不回,我就一日不能收手。”

    宋青松露出了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这么孩子怎么就这么倔呀?你妈当年选择带你离开,不就是为了让你日后远离是非么?现在你却主动跑回来,主动搅进是非中,你妈要是泉下有知,不会心寒么?”

    宋青松本是想打感情牌,让顾晚风对其母产生愧疚心理,从而动摇他的内心想法,但谁知,顾晚风却嗤笑回了他一句:“我妈要真能泉下有知,你的那个地王项目根本就轮不到我出手,她早自己办了。”

    宋青松:“……”

    顾晚风也实在是懒得和他虚与委蛇地兜圈子:“我的父母虽是一刀两断,但从未恩断义绝,更没有割裂过我和阿临的兄弟关系。从小到大,我妈对我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临是你的亲弟弟’,她爱阿临甚至多过我,因为阿临不在她身边,阿临身体不好,她心疼阿临。在她临终前,最放不下的人也是阿临。所以无论如何,你都不该动阿临,就算是为了我妈,我也要和你争个你死我活。”

    宋青松逐渐咬紧了牙关,脸色也愈发的阴森了起来,虚情假意的伪装彻底被撕破,他终于露出了最原本的面目,狰狞而狠毒:“顾晚风,你就不怕死么?不担心身边人的安危么?”

    “当然担心。”顾晚风实话实说,“可你宋青松也不是没有软肋。你入赘h市的杨家,才能够东山再起。你有一双儿女,小女儿才刚上初中,你都无所谓,我怕什么?”紧接着,他又说了句,“大伯的孩子要是还活着,到现在估计也儿女成双了,但幼子夭折这种事情,谁都说不准,天灾人祸皆有可能,说不定哪天就落在你头上了。”

    宋青松的额角逐渐暴起了青筋,面部肌rou微微痉挛抽搐,看向顾晚风的眼中盛满了怒火与狠毒。

    年轻时,他身无旁骛,做事从不记后果。误伤徐雅蔓和她的孩子是他的错,他悔恨,却从不相信因果报应。而如今时过境迁,他也难免落了俗套,为了安身立命而娶妻生子,有了软肋。妻可弃,子难抛。

    紧接着,宋青松竟猛然回想起了顾与堤当年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江湖之客怎么就比不上庙堂之贵?江湖胜在大,庙堂胜在高,谁都不比谁更强,两相争斗起来,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他向来是瞧不上顾与堤那个乡野女人的,也就宋小三那种不学无术的纨绔才会看上那种上不了台面的三流货色。

    可谁曾想,多年后的今天,他宋青松竟被那个野女人养出来的儿子掣肘了。

    然而还不等宋青松开口,顾晚风就又说了句:“今天发难的是工地,明天是工厂,到了后天,可能就是你家。”

    宋青松止不住地冷笑,点着头,咬牙切齿:“你可真是我的好侄子!”

    顾晚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斩钉截铁:“我要的,只是我弟弟平安归来。”

    宋青松再度咬紧了后槽牙,气恼不已地盯着顾晚风,权衡许久后,终究还是选择了退让一步:“你能保证,只要阿临回来,你就收手?”他是想通过陷害宋熙临痛击宋家,但前提是后方安稳,现在大本营都要被搅和的不得安宁了,还何谈前阵?

    顾晚风的目的达到,也给予了承诺:“只要阿临回来,我就收手。”

    宋青松和宋家人之间的恩怨与他无关,他要的,只是弟弟平安。

    “希望你说到做到。”宋青松没再多言,果断起身离去。

    几辆豪车陆续开动,鱼贯而出驶离了清渠村。

    司徒朝暮长舒一口气,放下了一直举在手中的望远镜。虽然听不到顾晚风到底和宋青松谈了点什么,但通过这俩人的面部表情和现场气氛判断,应该是和平地达成某种共识了。说不定不出三天,宋熙临就能回家了。

    这世界上也再没谁能和宋熙临一样让顾晚风挖空心思、殚精竭虑了。

    看来,他最爱的,还是他弟弟……司徒朝暮一边幽幽怨怨地这么想着,一边很有素质地收拾着树窝里自己制造出来的食品垃圾,等一切都收拾好了,该下树的时候,她才惊愕地发现,自己下不去了。

    她现在距离地面足有三米高,相当于一层楼了,爬的时候好爬,手脚并用地顺着树干往上爬就行,下的时候却不好下了,树干直上直下,还看不到着力点,总觉得自己要摔下去,再一脑补摔下去之后可能会导致尾椎断裂、脊椎受伤的惨状,司徒朝暮就更不敢往下下了。

    而且她来的时候天还是亮着的,现在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

    本就阴凉的山里越发昏暗了起来。

    小风一刮,还凉飕飕、阴森森的,像极了刑侦片里面常见的野外杀人埋尸现场。

    说不定她一跳下去,就一个残忍的凶手从隐蔽处窜了出来,然后把她也给干掉了……越脑补越害怕,司徒朝暮就这样被自己的小胆儿给困在了树上。

    束手无策,只好给顾晚风打了通求救电话。

    人员一走,小院就空了。手机响起时,顾晚风正在收拾桌子。待他摁下接听键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呢,司徒朝暮欲哭无泪的声音就从手机里面传了出来:“顾晚风,我被困在树上了,你快来救救我!”

    “什么?”顾晚风都愣住了,相当不可思议,“你被困在哪了?”

    司徒朝暮:“树上。”

    顾晚风:“……”

    怎么会被困在树上了呢?

    他又连声追问:“哪棵树上?具体位置在哪?”

    司徒朝暮:“山里的树上。”

    顾晚风:“哪座山?”

    司徒朝暮沉默片刻:“你抬头,朝南面看一眼,就那座山。”

    顾晚风:“……”

    他大概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哭笑不得地回了句:“行,我现在就去找你。”

    “好,那你别挂电话,我害怕。”司徒朝暮骑在树干上,一手举着手机,一手举着望远镜,实时观测着顾晚风的动态。

    为了能够快些找到她,顾晚风是一路飞奔着进山的,但是在郁郁葱葱的大山里面找一棵具体的树,其难度不啻于大海捞针,即便开了实时定位都不好找。

    他进山的时候天还没黑,等找到司徒朝暮的时候,天色都已经黑透了,树木丛生的山中更是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司徒朝暮打开了手机照明,先把自己的东西给扔下去了,然后又犯了愁,忐忐忑忑、不知所措地看着树下的顾晚风:“我怎么下呀?”

    顾晚风迅速将刚刚接到的东西放在了脚边,然后,朝着司徒朝暮张开了双臂:“直接跳,我接着你。”

    哇哦?

    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儿好玩了?

    “那你可要接住我啊!”司徒朝暮有点儿担心他接不住自己,却又跃跃欲试。

    顾晚风斩钉截铁:“一定可以接住你。”

    好!

    那我就放心跳了。

    司徒朝暮直接从树上跳了下来,稳稳地落进了顾晚风的臂弯里。

    两人一起手牵着手下山的时候,司徒朝暮还根据自己的真实体验煞有介事地说了句:“我觉得咱俩以后睡觉的时候还是拉着窗帘吧,你都不知道,我在树上拿望远镜看得可清楚了,床单上印得花纹我都看得清清楚楚,一点隐私感都没有!”

    顾晚风无奈又想笑:“这世界上还能有谁像你一样特意跑进山里爬树上偷窥?”

    好!

    谴责我是吧?

    生气了!

    司徒朝暮的脸上十分挂不住,不高兴地哼了一声,直接甩开了顾晚风的手:“不让你拉我的手了!”

    说完,又气冲冲地快速朝前走了几步,结果由于山里地势崎岖,她一个不留神就被树根绊了一下,要不是顾晚风即使伸手揽住了她的腰,她势必要摔个狗吃屎。

    “慢点。”顾晚风叮嘱着说。

    司徒朝暮觉得自己更没面子了,索性把胳膊往胸前一抱,开始耍无赖:“我不走了!”

    “行。”顾晚风叹息一笑,然后走到了她身前的,曲膝弯腰,干脆果断,“上来。”

    司徒朝暮心满意足地扬起了唇角,立即跳到了他的后背上,但还是嗔怨着说了句:“你就是个讨厌鬼。”

    “真讨厌我?”

    “嗯,讨厌死啦!”

    顾晚风叹了口气,一边背着她下山一边无奈地说:“真是头白眼狼。”

    司徒朝暮一点儿都无所谓:“随你怎么说,反正人家就是讨厌你!”

    出山之后,要再越过一道水渠桥才能到家。

    桥两边没有护栏,宽阔的青石板铺就。皎洁的月光落在水面上,光泽粼粼如碎银。

    顾晚风背着司徒朝暮踏上了石板桥,潺潺流水声不断从桥下传来。

    夜色浪漫旖旎,司徒朝暮触景生情,动了动了脑袋,看向了顾晚风清俊的侧脸,突然喊了声:“小风哥哥。”

    顾晚风:“嗯?”

    司徒朝暮:“其实我不讨厌你,我可喜欢你了。”

    顾晚风扬起了唇角,眼梢都弯了,清冷的声色都变得温柔和煦了:“我知道。”随之,又极为笃定地补充了一句,“我一直都知道。”

    嘁,你还骄傲上了?

    司徒朝暮相当不满地说了句:“你都没说你喜不喜欢我。”

    顾晚风毫不迟疑,不假思索:“我当然喜欢!”

    “只喜欢我么?”

    “嗯,只喜欢你。”

    司徒朝暮满意了,将脸埋进了他的颈间,不停地用鼻尖亲昵地蹭着他的耳朵。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好奇怪,只想霸道地独占他的所有,一点点的分享都不能有。

    小院早已被打扫干净了。两人到家后,先将茶几搬回了客厅,然后给拖车队打电话,喊人来把两辆汽车和摩托车送去了修理站。用得是六壮汉赔得钱。起初是二十万,花臂男讨价还价,还到了十四万,一人减了一万,但这六万也不是白减的——以花臂男为首的那群人混的是下九流的道,以后道上再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需要及时地向顾晚风通报消息。相当于顾晚风花六万块钱收买了一群线人。

    司徒朝暮得知实情后,由衷而发地对顾晚风说了句:“这社会你就混吧,迟早混成江湖霸主,以后我见了你都得喊一声‘顾爷’。”

    顾晚风哭笑不得。

    车被拖走后,跌宕起伏的一天终于落下了帷幕,他们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之后就洗漱上床了,这次办事之前先拉了窗帘,杜绝一且被偷窥的可能性。

    两天后,顾晚风从宋青山那里得到了消息,阿临可以回家了。

    是好消息。

    但对司徒朝暮来说,也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消息。老板一回来,就意味着,她要上班了。

    然而她的小轿车和顾晚风的皮卡车都还没修好呢。

    顾晚风的摩托车倒是修好了。

    去公安局接宋熙临那天,司徒朝暮是和宋熙临的司机一起去的,但去接宋熙临的并非只有他们二人。

    宋青山也去了。